绿道法宝

关于不再对输欧亚经济联盟货物签发普惠制原产地证书的公告

发布部门:
海关总署
发布文号:
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73号
发布日期:
2021-09-23
实施日期:
2021-10-12
性:
现行有效
法规类别:
关务技术-原产地
法规类型:
规范性文件

根据欧亚经济委员会通报,欧亚经济联盟决定自2021年10月12日起不再给予中国输联盟产品普惠制关税优惠。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自2021年10月12日起,海关不再对输欧亚经济联盟成员国的货物签发普惠制原产地证书。

  二、如输欧亚经济联盟成员国的货物发货人需要原产地证明文件,可申请签发非优惠原产地证书。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21年9月23日



绿道法宝

@ 2015-2020 南京绿道供应链研究院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网站备案号:苏ICP备20042004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