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20年版)
《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20年版)》已经2020年11月5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11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和商务部审定,并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现予公布,自2021年1月27日起施行。《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19年版)》同时废止。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何立峰
商务部部长:王文涛
2020年12月27日
【相关信息】
商务部有关负责人就《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20年版)》答记者问节选(2020年12月28日)
本次修订主要有以下四个亮点:
一是进一步增加鼓励外商投资条目,扩大鼓励范围。本次修订距上一版仅隔1年,为保持政策连续性、稳
定性,同时体现产业优化升级和区域协调发展需要,使符合支持方向的新投资享受优惠政策,在条目上只增不
减。修订后的《鼓励目录》总条目1235条,比2019年版增加127条,全国范围增加65条,中西部地区增加62
条,增幅超过10%;修改88条,主要是对原条目的涵盖领域进行了扩展。
二是进一步鼓励外资投向先进制造业,增强重要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在人工智能、集成电路等高端制造
领域,新增或修改集成电路封装及测试设备制造、激光投影设备、超高清电视、呼吸机、ECMO、人工智能辅助
医疗设备等条目。在新材料领域,新增或修改高纯电子级氢氟酸、氟化氢、特种玻璃纤维、偏光片基膜、扩散
膜、掩膜版、多乙烯多胺、高性能纤维等条目。在绿色环保领域,新增船舶污染物港口接收处置设施建设及设备
制造,港口危险化学品、油品应急设施建设及设备制造等条目。
三是进一步鼓励外资投向现代服务业,提升服务业发展质量。研发设计领域,新增或修改第五代移动通
信技术研发、区块链技术开发、污水处理设施设计等条目。商务服务领域,新增高端装备维修、数字化生产线改
造与集成、工业服务网络平台等条目。现代物流领域,新增或修改大宗商品进出口分拨中心、社区连锁配送等条
目。信息服务领域,新增在线教育、在线医疗、在线办公等条目。
四是进一步鼓励外资投向中西部地区优势产业,促进区域协调发展。黑龙江、云南等省份新增农产品加
工、旅游开发等条目。河南、陕西、广西等省份新增医疗器械、防疫防护用品、原料药生产等条目。在湖北、四
川、重庆等省份新增半导体材料、工业陶瓷等条目。安徽、陕西等省份新增职业院校条目。海南新增商贸、航
运、金融、旅游等相关条目,支持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
问:外商投资《鼓励目录》中的领域能享受哪些优惠政策?商务部对于保障企业享受优惠政策有哪些
工作考虑?
答:外商投资《鼓励目录》中的领域,符合条件的,可以享受在投资总额内进口自用设备免征关税政策;在
西部地区鼓励产业设立的外资企业,可减按15%征收企业所得税;对于集约用地的鼓励外商投资制造业项目,可
优先供应土地,在确定土地出让底价时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70%执
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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